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,培育知荣辱、讲正气、做奉献、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,鼓励广大市民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,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,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于4月17日至6月30日,开展“朝阳身边好人”推荐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如下:
1、推荐对象:在朝阳区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个人或集体;能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;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之中有突出表现,事迹生动、感人。
2、参与要求:参与此次“朝阳身边好人”推荐评选活动的个人或集体需提交800字以内事迹电子稿及个人正面免冠照或集体合影电子版(像素不低于1MB)至所在社区(村),由所属街道(地区)办事处核实、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区文明办;区属单位可通过所在单位向本系统主管工委报名。
3、评选方式: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筛选后,将候选人名单于5月16日至6月6日在中国文明网北京朝阳站(http://bj.wenming.cn/chy/)公布,并接受市民投票。